香港市场执行的是金融牌照管理制度,金融机构可以同时开展股票、金融衍生品、外汇以及黄金等品种的交易。但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V部发牌及注册事宜之规定,任何人士进行受规管活动必须向香港证监会申领牌照,获发牌照的团体或个人即为”香港证监会持牌人"。如果金融机构要在香港进行期货合约交易,需要持有第二类牌照,即受规管活动:期货合约交易,可为客户提供指数或商品期货的买卖;为客户提供指数或商品期货的经纪服务;为客户买入或沽出期货合约。
申请第二类:期货合约,所需要的条件:
1,必须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的海外公司;
2,有实际的办公地址和电话以及银行账户,必须为甲级写字楼,如自有财产需提供房产证,如租赁财产则必须要提供有效租赁合同;
3,必须使证监会信纳你拥有合适的业务架构、良好的内部监控系统及合资格的人员,足以确保当你在进行详述于业务计划书中的拟进行业务时,能够适当地管理可能面对的风险;
4,必须委任最少两名负责人员直接监督你拟进行的有关活动;必须有最少一名负责人员可以时刻监督有关业务;
5,拟定委任的负责人员中,最少要有一名是证监会要求下的执行董事;机构所有的执行董事需向证监会寻求核准,以成为负责人员;
6,上述所有的负责人员即RO的胜任能力,都需要通过证监会核准;
7,第二类牌照的最低缴足股本金额500万港币,要求实缴,需保证账户最低速动资金300万港币;资金来源合法,以证明其财政状况及偿付能力。并且持牌公司必须一直保持实缴股本和流动性资本不少于最低资本要求。持有客户资金的持牌人必须在香港的银行开立账户。客户资金必须隔离存放。所有持牌人必须保留财务清偿能力和财务状况、财务教育概述、内部合规和内控制度的相关记录。
获取2号牌的方式,除了直接去申请之外,也可以收购一家已经申请到对应牌照的公司。虽然收购以及办理所花费的时间都大致相同,也需要进行比较长的申请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相关材料,但是获取的成功率是有保障的。如果针对此牌照有任何疑惑,也欢迎直接与中港通联系,我们专注企业服务十余年,相信自己足够专业,也有充足的经验能够为企业提供协助办理。